[網路] 再談部落格廣告留言禮儀

Tweet This Buzz It Plurk this!

我在無名小站的舊家,最近被一個知名公益團體連續留了一個邀請加入聯播的留言。我其實不應該這樣不厚道,而且我對於公益團體一向非常禮遇,只是我更不喜歡不受尊重。

看看這位留言者做了什麼好事?

   

不尊重1:隨便找一篇不相關的文章就來留言。這點跟spam有什麼差別?

不尊重2:千篇一律,copy & paste。如果不知道我為什麼不高興,請參考迴紋針之前的《寫論文真輕鬆》抱怨文

不尊重3:blog留不夠,還跑到留言版留喔…這位留言者可能以為我的部落格廢掉了,版主不管了,可能不會注意到blog的留言,所以還特地跑來留言版提醒我。同樣的,又是copy & paste。

部落格這種媒介被很多人濫用了!雖然這是一種很開放、很有效果的訊息公布傳達空間,但這個空間也有某種「私領域」的意涵在裡面。進到一個部落格裡,就應該像是來拜訪一個人的家一樣,即便訪客是帶著好康來報馬仔的,也一定要尊重部落格主的感受才對。沒有一個部落格主喜歡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到同一個留言,好像是你當我都不管理自己的部落格、任其雜草蔓生一樣。還是,你當我是瞎了聾了看不到你的訊息嗎?非得要這樣留言才能振聾發聵呢?

這個使用者,我相信其實是好心好意,想要讓訊息傳布快一點,而且也不是所有這個機構的人都會採取這樣的方式宣傳,所以我仍贊成這個公益團體的活動,不過我很不能認同這位留言者採取的方法。畢竟這樣拙劣的廣告手法只會帶來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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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ed from: http://www.christabelle.idv.tw/archives/172 .
© Christabelle 2010.

21 Comments   »

  • christabelle says:

    阿餅,要不要去跟媒體爆料?XD 這種沒品的是也做的出來喔?太扯了!

  • christabelle says:

    rani, 所以網址是什麼哩?我有空可以過去晃晃。:)

  • 阿餅 says:

    我還遇過更扯的
    某XX市候選人競選總部辦了個徵文比賽活動
    居然在未知會我的情況下收了我的文
    我還有個參賽編號哩

    經我抗議後對方雖然拿下了文章
    還說了一堆理由
    讓我啼笑皆非

    真的就像迴紋針說的
    不只部落格這種媒介被很多人濫用
    網路資源的方便性也被用得太隨便了
    迴紋針提的情況是機器人的作為
    但機器人背後一樣有真人在操作
    而我遇到的是不折不扣的白X人行為了 : p

  • rani says:

    對對對我指的是pixnet
    呵~~拍水

  • christabelle says:

    佑,嗯..所以我才說這留言者可能把我當盲人了 :P

  • christabelle says:

    rani,你說在這裡申請帳號?你說我這裡嗎?可是這裡不是BSP啊…不是加入會員就可以架站的喔!艾瑪那裡的pixnet應該很適合。:)

  • christabelle says:

    小妮,就是啊!這是你家還我家啊!說的好!:D

  • christabelle says:

    Lara,是啊!真的很無奈。明明是公益團體,但卻用這樣的方法。真的很為難。

  • christabelle says:

    totem,您的意思是?

  • christabelle says:

    kovis,是啊!但是很多人常把這種看心情的默許當作認可,而騎到我們頭上了。

  • christabelle says:

    hiru,第一次我沒砍,第二次我就不理他,結果還留第三次,剛好就被我當證據一樣抓出來了。:P

  • christabelle says:

    小公主,別這樣客氣啦…這種廣告留言也不會在乎部落格是不是很紅哩!

  • 佑佑 says:

    這種宣傳手法只會造成反效果吧!
    我是那種沒耐心的人
    不能忍受人家同一件事說兩次以上
    更別說這種留言只是copy 貼上
    看了只會覺得浪費我的時間吧!

  • ranibaby says:

    我最近無名也會有怪怪留言耶
    像是這樣
    http://www.wretch.cc/blog/rani&article_id=4509323#comment79477961
    感覺一樣也很不好

    我也已先在這申請了一個帳號
    不過還在研究要怎麼搬家
    我看了艾瑪和你的搬家方法
    呵呵~~還是不太懂因為我對電腦語言一翹不通
    我會再努力研究研究

  • 妮。 says:

    還真巧
    今天我就看到我家裡有一個一樣留言
    可怎麼陸續留兩次?
    請問你是給我看還是給別人看的呀?

    到底是我家還是你家呢?

    真覺得這樣實在不尊重別人呀

  • Lara says:

    通常這種我也都會直接砍掉,
    可是看到是公益團體…又會手軟,
    而且用這種宣傳手法相信也不是該團體的本意,
    只是看到真的會很厭惡!

  • totem says:

    [b]寫比砍更直接[/b]…

  • kovis says:

    通常…
    碰到這種我都….很想砍…
    不過最後會不會砍是看心情

  • hiru says:

    遇到這種,
    席若比較直接一點是砍了,
    別人不給予適當尊重,
    那我為什麼要點頭說好?

  • Feli says:

    更正
    我的 blog 是"不紅"
    跟紅沾不上關係 :P

  • Feli says:

    寫的好!
    雖然我的 BLOG沒有很紅
    不太會有這種 "困擾"
    可是這樣真的很擾人耶
    煩~~
    更不可以打著"做公益"的名號來搞
    只會更讓人厭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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