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 我對於產品廣告試用的原則(文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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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紋針的小叮嚀】
  • 你知道嗎?寫文章處理照片真的很花時間耶...如果要「非商業性」「全文轉貼」這篇文章是沒問題啦~但是 (1) 請留言通知一聲並告訴我轉貼到何處,並且 (2) 在轉貼文章時將這篇文章的連結一併附上。只是「轉貼連結」的話就沒關係。非常謝謝你的貼心與尊重喔!
  • 飲食或消費記錄多半有時效性,請將發文日期作為參考喔。
  • 本部落格廣告文絕對標示清楚,絕無置入,請安心閱讀。
  • 近日收到讀者質疑廠商廣告文一事,在此做個聲明。

    1. 過去、現在、未來從不接受餐廳招待

    事實上,我深知若透過餐廳邀請,可以得到關於這些菜餚飲食更多的資訊。而這些資訊是我向來寫文時的重要內容。長期再撰寫飲食記錄的朋友應該很清楚,若單就描述吃下去感覺是否良好,這樣跟平鋪直敘就沒有太大分別。若能點出食材脈絡、製作烹調方式,可以讓這篇文章生色不少。但我非常明瞭,餐廳邀請的目的,自然是為了廣告,我便無法保證我吃到的,跟各位網友日後吃到的,是否有相同品質(包括食材品質、烹調精心程度、服務品質都是人為可操作的因素)。所以我一律不接受餐廳邀請公開到店裡試吃

    但我並非不歡迎商家來自我推薦。因為我深知這年頭做生意很難,有些新設店家總是需要有曝光機會。如果真的是值得推薦,why not? 因此我通常是「喬裝打扮」地低調嘗試,以降低上述的人為操作因素。前幾天那篇 Icicoo 時尚茶冰就是這樣。

    2. 若為網拍…等有電子商務的店家,我均自行掏腰包網路購買

    這些店家多半為來我這裡留言推薦,甚至表達要寄產品給我試吃。但我通常都是透過她們的電子商務系統購買產品。一方面測試購買流程以及網頁友善度(這算是是職業病之一吧?),一方面也是想以一個「一般網友的身份」購買,這樣就可以瞭解這商家從頭到尾的服務是否完善。這個部落格中,諸如「黃金泡菜」、「Pasadena 貝果麵包」、「雪坊優格」等產品皆如此。

    3. 過去不接受,但現在、未來接受「中央廚房大量生產」的食品

    過去不接受,乃因為沒那麼多人找我XD。自從去年星巴克找我參加中秋禮盒試吃之後,那次我便問自己,為什麼我會接受?一方面也是因為她們負責的企畫人員殷勤邀請,二方面我認為,我吃到的試吃,並不會與大家去買的品質有什麼差異,因為這都是大量生產的結果。接下來我相信也會一直有廠商的邀約試吃,也是秉持這一點原則。以後以正視聽,一律冠上「試吃」

    4. 廠商與公關公司的文章,視產品情況決定接受與否,且日後絕對揭露

    我收過很多公關與廣告公司的邀請。這些公關公司多半非常清楚這個部落格的特質,美食、旅遊、甚至女性 3C,都是想要跟我合作的主題。但我並非來者不拒。我也會視我對於該產品的喜好來決定。我沒什麼感覺的產品,多半就會推辭。自己本身就喜歡的、推薦的,當然就願意背書支持,所以至今真的合作成功的實在沒幾個。廠商或廣告公司事實上對於內文真的是很挑的,會有諸多限制,這也是為什麼我對於那種不喜歡的產品就拒絕的原因。

    事實上,我可以很坦白的跟各位說,不管是撰寫試用試吃或者廣告文,或者一般的飲食記錄,從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針對我不熟的名詞或者新鮮的產品,我需要花大量的時間找資料,詳讀內化之後,用自己的方式與風格,將產品特色彰顯出來。在找資料的過程中,我自己也得到了知識,我相信讀者看到了文章,也可以得到新知。再來說拍照,我相信不只是我,每個從事美食旅遊文章寫作的朋友,一定都花上很多的時間在處理照片,也才會有所謂的「寫部落格寫心酸」的情緒出現。

    關於大家質疑的廣告文,所有的理性批評,我一概承受。廠商的確有給我產品(後續我也多次購買),我以為讓文章生活化是寫作的要點,卻忽略了倫理,寫文時隱瞞了部分事實,這點我鄭重道歉。但其他內文的感受都是發自內心,並未有任何受到廠商管轄。如果有哪位網友因為看了我的介紹購買該項產品,喝了之後覺得被騙,我也道歉。不過我認為那是每個人口味喜好的不同,不僅是這一篇,在其他食記文章裡也可能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既然這次有這個爭議,我現在針對邀約的廣告文章日後一律明訂,美食與旅遊等與部落格主題高度相關的文章,我就不再接受。其他例如活動宣傳等,如果有機會或者邀請,我再視情況決定。

    致歉與部落格經濟之展望

    這整件事情的過程中,很多人出來發表他們的看法,只要是理性討論,我都樂意接受,也謝謝各位前輩指教。真理越辯越明,所謂的「部落格倫理」也就是這樣逐漸形成。我從來都認為,寫的內容就是自己真實的感受,甚至我也的確掏腰包陸陸續續買了很多次這家廠牌的優酪乳,在產品感受上沒有任何欺騙。然而,倘若您真的因此而受到打擊,我也在此向各位朋友鄭重道歉。而對於日後各位有意撰寫廣告試吃試用文的部落格朋友們,我也願意成為前車之鑑。但我更希望,就如同ROACH在《部落客寫廣告文,應該說清楚》一文中呼籲的,應該是大家形成一種力量,一起對廣告商與業主發出制衡的力量才是

    文末,引一句今天在 Quotes of the Day「本日佳言」看到的,我想稍微改一下來作為「部落格經濟」的未來。

    When a thing ceases to be a subject of controversy, it will be a subject of interest.
    (當一件事情不再成為爭論不休的焦點時,就會成為大家有興趣的話題了。)

    想要用部落格拼點小經濟的人,不是不可能。重點是,你用了幾分心在你的部落格上?你是不是能夠跟我一樣每天花三、五個小時,認真的經營你的部落格?既然部落格賺錢是有可能的,反對不成,那加入便是是最快的方式,但請你務必記取我的教訓,對你自己、也對你的讀者負責。: )

     

    後註:我不希望有任何截取本文「斷章取義」的情況出現,若要討論,請秉持理性,並且提供讀者此文連結,以免誤導閱聽。 還請各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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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ristabelle 2012.

    91 Comments   »

    • 目前琳達在愛合購有推出試吃瓶包裝,剛好符合迴紋針您小家庭的需求,所以我趕快跟您連絡,請您到我email留下住址、姓名、電話,我會寄上xo干貝醬、海航小卷醬、櫻花海鮮醬及醃泡辣椒醬,請您試吃,也請您給我寶貴的意見,讓琳達有進步及改進的空間!感謝您!

    • christabelle says:

      blisy, 謝謝妳。我也很希望回到以前的那個心境寫東西,也開心能夠認識妳們這些朋友,雖然從未見面。^_^

    • blisy says:

      Dear 迴紋針老師:

      認識您好像已滿3年。從一開始的無名到現在自立門戶。

      不知不覺之中,您的文章不管是美食或生活或態度,每方面都影響我很深很深…
      雖然不常回應,但是、幾乎每一篇都會點閱。

      有些知名部落客是生活吸引人。
      有些知名部落客是照片吸引人。
      有些知名部落客是名氣吸引人。

      而您對我來說,就是「您」吸引人…
      您精心拍攝的照片、您句句細膩的文字、您明確的原則,無形中形成一股很正面很正面的影響力!(同時也讓我期許我的網誌可以散發出的正向影響力。)

      我想、這件風波對您來說可能多少有點影響。
      不過對我來說,我倒是不太在乎您寫的推薦文章是否是應廠商之約的試用文。況且從您的文字中,可以感受到您的用心。要把這類非主動寫的文章寫得這麼自然,勢必比自己主動想寫的文章花更久時間去鋪陳…(像我就沒辦法哪!我曾經試著練習寫可果美果菜汁,但是在失眠一天之後還是想不出要如何開頭,便體認到我大概沒賺黃金寫手的那個命了!)

      希望您早日揮別這片陰霾,可以繼續用以開心的心情書寫生活。

      很高興能在茫茫網海中認識您的部落格…^_^

    • christabelle says:

      elv, 謝謝您的鼓勵。美食本來就是個人經驗,開心最重要,是吧?:)

    • elv says:

      請您加油
      品嘗美食本來就是一件主觀的事
      而且牽涉到的不只是食物本身
      還有文化 歷史 地理 人文
      如果不能敞開心胸的人 相信對他們來說
      所謂的美食只不過是熟悉的味道
      而不好吃這3個字 在我看來是不成熟的表達方式
      試問
      皮蛋好吃嗎 臭豆腐好吃嗎 —對外國人來說應該是酷刑的一種吧
      橄欖油好吃嗎 紅酒好喝嗎 —對東方人來說能夠一開始就接受的人我相信不多

      我只是很難過 有一位這麼認真的台灣Blogger
      卻是被這樣對待

      總之 我明天就要去紐西蘭美食展好好大吃特吃
      而我相信 我對美食的體驗與境界會更上一層樓

      而這些無知的人 永遠不會了解我的快樂
      我很驕傲

    • christabelle says:

      carol, 是的,原則定好了,就朝這個原則持續走下去^_^謝謝妳~

    • 女性創業原本就不易,除了想多一些收入,但又必須小孩及家庭都要兼顧,所以我選擇網路行銷,但沒龐大的資金可以做廣告,只好選擇一步一腳印,客戶介紹客戶,所以很冒昧的想請您試吃,給我您吃後的感想,需要您的幫忙,感謝您~~~

    • carol says:

      支持你^^
      人只要有了自己信奉的原則
      別人說什麼都不重要的

    • christabelle says:

      小玉,我會的(握拳):D

    • 小玉 says:

      迴紋針加油唷! 我長期潛水看你的文章, 覺得不管是不是試吃, 你都是很中肯的提出看法, 可以感受到你的誠懇, 加油唷! ^^

    • christabelle says:

      Nina, 謝謝妳繼續支持:)

    • Nina says:

      人到了一個年紀
      可以勇於接受別人的指正
      而有道歉的勇氣
      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呢!
      希望迴文針繼續加油喔!
      不負我們認為這是「優質好格」的期望! :)

    • christabelle says:

      阿福,嗯…你說對了!其實我以前就一直抱著我不用靠部落格就可以養活自己的心態去寫部落格的,我現在要回歸那種心理才是。謝謝你!:)

    • 阿福 says:

      TO 迴紋針

      我真的很佩服妳
      不會跟$$過不去
      真的是很用心在寫部落格
      好東西覺得不錯的才誠心推薦
      不會因為廠商拜託 就寫出一些不何事實的文章
      最棒的是 文章內容都能 忠於自我 加油 ^^

    • christabelle says:

      richy, 也謝謝您來留言支持,我覺得很受到鼓舞。:)

    • christabelle says:

      Simon, 謝謝你的支持。這幾天其實並沒有其他(據我瞭解)常接到邀請的知名部落客提出「向廠商要求揭露權益」的聲明出現,可以理解,能夠得到利益的,人之常情是不會這麼做的。我能做的就是表明自己的原則與立場,至於目前這生態目前應該是不太會有什麼大變化。

    • richy says:

      只有三個字:人格者!

      令人敬佩!

    • 小布老師 says:

      我是國中老師 連帶兩屆畢業了
      下一年度教幾年級就還不知了
      我記得引薦我貴網誌的人說 你是高中英文老師 是嗎?
      都在台北市的我們
      說不定教過一樣的學生呢 (笑)

      不論教書或是寫網誌 都要加油唷 ^_^

    • Simon Lan says:

      迴紋針老師,這陣子想必妳也承受不小的壓力,真是辛苦妳了,
      我要幫妳打氣,表達支持之意,
      套句小胖老師的老梗:加油,好嗎?

      一連串相關文章看下來,雙方論點各有其道理,
      但是Roach那篇說出我心裡的話,
      BloggerAds三天兩頭就有黃金寫手的活動,
      有時看到一些廠商的規定,真的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拿個一兩百元的超商禮券就能換得文章,
      指定要註明某些特定關鍵字也就罷了,
      還規定不准寫出是廠商提供試用,
      逼得一堆部落客不得己要說謊(就產品來源的部份)。

      之前看到那麼多文章砲火四射,真是為妳和艾瑪叫屈,
      始作俑者是背後的藏鏡人,為什麼部落客要被當成箭靶?

      我相信部落客不可能會為了那一點蠅頭小利,
      而把明明很爛的東西吹捧成精品,來故意陷害不知情的消費者,
      所以我還是願意相信內容的誠懇與真實度。

      但是我對廠商這種老大心態,還是深深覺得不以為然,
      現在有大老出來呼籲,只要大多數的知名部落客支持,
      就能發出制衡的力量,逼廠商撤除不合理的規定,
      讓部落客自由的分享,讀者粉絲快樂的消費,
      真正達到廠商、部落客和消費者三贏的局面。

    • christabelle says:

      chrissh, 謝謝妳。這一次說真的,委屈很多,但感謝也很多。謝謝妳們這些好多年來一直在這裡陪我的朋友,每次想到,都讓我感動莫名。^_^~

    • christabelle says:

      treak, 優酪乳的我已經道歉。lativ的是我自己要寫,至於艾瑪哪天要寫什麼,這是我沒辦法控制的。希望你能瞭解。

    • treak says:

      有時候在艾瑪那邊看到的推薦店家或商品,在迴紋針老師這邊又看到,就會有種這到底是不是廣告文的疑惑。例如前些日子的T-shirt跟優若乳…>"<

    • chrissh says:

      我很認真的看完了這篇文了.

      我對事件的緣由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原來妳被人家攻擊了嗎?
      唉~我真的是一個不太逛blog的人.
      就像你說的,一天花兩三個小時的時間在經營自己的blog,對我而言已經很累了.
      我除了來看妳的格之外(還有自己朋友的),我真的幾乎不會在網上到處晃.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呢!
      才會在看完這篇文後有些嚇到了.

      一直以來我都很欣賞妳是非分明的原則.
      我也相信每一個妳敲打出來的文字,都有著妳的客觀衡量.
      謝謝妳一直以來的堅持努力,加油哦~^______^

    • christabelle says:

      阿餅,我好想妳啊~快回來我想吃妳做的戚風 :D

    • 雖然人在英國,都有趕上進度喔 : )

      一直想來留言,只是時間很鎖碎,還是等回去再敍吧(買了Ginger Snap和Thorntons很多口味的巧克力 [MSN] ^^ )

      給迴紋針拍拍手&加油打氣!You did a good job![kiss]

    • christabelle says:

      宣,我也是老闆跟我提到「倫理」這個觀念,我才覺得這整件事真的不是一般人想到的什麼利益問題而已,而且比較深層的倫理問題。但的確這要花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形成。

    • christabelle says:

      粉紅鱷魚,我都忘了是什麼事XD 不過我就是單純想說,我自己去買比較不會麻煩妳(我很怕給人添麻煩說,但這次好像就惹了麻煩Orz)

    • christabelle says:

      讀者,謝謝你。事情有很多面,雖然這件事對我來說是個衝擊,不過也是因為如此,我可以看到的比其他人更多,也比較知道自己接下來要怎麼處理跟面對。真的很謝謝大家給的意見:)

    • christabelle says:

      小坡,呵呵~有錯還是要改啦^^ 其實我覺得這件事讓我也學到很多,所以往好方面想,很OK的:D

    • christabelle says:

      小豬,你最後說的,就是揭露,也就是我會做的事情。不過其實也沒那麼多廠商會找啦…:) 大多數都是商店來留言,這種我比較喜歡。我有選擇自由。

    • 宣宣 says:

      其實我覺得迴紋針的內容一向都寫得很實在,好惡其實都寫得很清楚。只是因為最近這個問題被大家討論思考(而這其實也是一種"倫理"形成的過程),所以其實大家也都還在爭議,到底哪一種作法才是比較合理的。慢慢等到網路上的大眾有一個共識之後,我想其實也不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只是需要時間等待討論以形成大眾的共識吧!

    • 粉紅鱷魚 says:

      我不是廠商我只是一個小讀者
      記憶中好幾年前 我在雜誌上看到迴紋針部落格介紹
      我透過留言告訴他這件事情
      並且說明我因為某緣故剛好有當期雜誌十來本
      可以寄給迴紋針

      只記得迴紋針跟我道謝
      並且說明他自己明天可以去書店買

      我想這就是迴紋針
      而我的冒昧留言
      如果他不小心答應了
      只是陷他不義

    • 讀者 says:

      我想,很多閱讀者也就是在乎這一點而已,從來沒有人說部落客不能接case或是透過blog賺廣告費違法,就是資訊揭漏這一點而已,blog經濟正在起飛,回老師跟很多知名部落客都剛好是第一、第二批趕上浪頭的人,相信有你們的經驗,往後有心想經營blog的人會走得更穩,回老師的做法比愛馬正面多了,相信可以消除廣大讀者的愛護。因為我們真的無法分辨哪些是你的業外,哪些是你的私人喜好,有些產品是廠商找上你的,但有些是被你主動找上的,你的喜好會影響某些人的時候,的確要清楚的告訴大家,因為沒請你寫介紹文的產品若不被你喜歡,也會很傷腦筋吧?當你決定要經營流量時,當然也越來越不能隨意了,寫這麼多,只想說很肯定你的做法。

    • 小坡 says:

      迴紋針老師:
      才在想妳怎麼會突然寫了這篇文章呢…..
      結果剛才逛了幾乎每天都要報到的另一個blog才嗅到了不對勁的煙硝味
      (唉 真的是我所想的這樣嗎?orz )
      我承認常會因為部落客介紹了什麼而心動跑去嘗試
      但這本來就是個開放且非營利的分享平台
      單純提供"參考",買與不買決定權還是在於讀者自己
      那些評論在我眼裡是言重了些
      只是說,到了像妳這樣知名度的blogger,
      雖然不至於像偶像明星說錯話或脫序演出可能就變頭版新聞
      但肯定一點小事都會被放大檢視的
      我很喜歡妳的文字和分享
      希望妳別把那些言語太放在心上
      不需要改變的
      因為我們就是喜歡這樣的妳呀(笑)

    • 小豬 says:

      我不覺得部落格主對於為廠商打廣告要付什麼責任,部落格主並沒有強迫推銷,消費者可以選擇去買或不買,就像拉保險,每家都來拉,也許很煩又廣告化或根本不保險,選擇掏錢付錢的是消費者。就我個人而言,我常常看妳的文章,看到我想吃的,我會在網路上找其他的文章來對照,對於吃每個人的胃口不一樣,像我不喜歡餅乾(覺得很乾),不管多少人說好吃,我還是興趣缺缺。

      我自己有打看電影與書的文章,我就會打上「廠商」或「出版社贈書」,因為對方釋出善意希望能推廣他們的銷路,我不會只說他們產品的缺點,當然只是點到為止,沒有廠商想要找只會批評的部落格,這也是維持我和對方長期合作的方法,我想這個方法要不要試試看呢?

    • 時葉子 says:

      我相信,誠實是普世價值;我相信,勇於認錯是真正的勇敢;我也相信,生活中有許多無奈。
      很高興迴紋針老師可以接受許多批評和建議,不斷地修正,這需要很大的勇氣,不過,我覺得許多的批評也必須適可而止,因為沒有誰的道德品行足以對另一個人大加撻伐不鬆手。
      迴紋針老師的部落格就像生活中的朋友,親切溫馨。加油!

    • 派翠西亞 says:

      逛迴紋針的部落格已經很久了,
      你的文章一直都很棒呢!

      話說這議題最近真的很火熱,
      不過似乎也該是個人揭露自己定位與原則的時候了,
      或許降子之後會好一點,讓部落格的生態回復到大家可以接受的模式~

    • christabelle says:

      lalalu, 嗚嗚以後不敢了^^a 謝謝你~~

    • lalalu says:

      靠部落格賺錢一點也不可恥
      可是如果收了廠商的錢 卻又隱瞞 包裝成生活化的文字
      我覺得就是一種欺騙忠誠讀者及自己的行為

      不過我覺得現在的社會上能像迴紋針這樣勇於面對 能夠檢討自己的人
      更是少之又少…我是迴紋針長期的讀者,請繼續加油喔~^^

    • christabelle says:

      kate, 其實網路上的人就跟現實社會上的一樣,百百種,我無法去預設讀者的想法。經過這次之後,把原則寫清楚,我想會引起的誤會就會減低。

      ID很長,好啦~別生氣。以後不會了^_^

    • christabelle says:

      MamieHuang, 其實年紀大了要承認自己哪裡不對真的需要勇氣,但我還是寧願有個free mind。一想到這個,沒有什麼是不好放下的,暫時捨棄自尊可以換取心靈自由,這是我覺得很值得的事。^_^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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